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4月2日至4日(星期二,清明节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请各村、各部门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。值班表于2017年4月1日前报党政办。
东屏镇人民政府
2017年3月27日
苏公网安备 32011702000156号